| 张国安,男,河南息县人,1933年出生,1949年3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中学高级教师,离休干部。先后在家乡和湖北荆州市、县从事过政法、宣传、财政工作。1959年开始从事教育工作,直至离休。一九九零年开始学习书法,为中国老年书法学会会员,曾被聘为长安艺术研究院副院长,桂林炎贡书法研究院名誉院长,国际羲之书法院名誉院长,台北故宫书法院名誉院长,中国国家书法院名誉院长。作品载入《跨世界中外书法艺术经典》、《中外书法艺术鉴赏大观》、《国华人民共和国书法名家作品选集》、《中国翰墨名家作品博览》、《当代艺术全集》、《今日中国书法精品集》、《中华名家翰墨精品集》等七十多部辞书典籍。参加全国各地书法展80多次,曾获得金奖34次,一等奖4次,银奖6次,优秀奖钢奖若干次。曾出书法作品集一册,作品镌刻于湖北鄂州市碑林,中国圣泉碑林,被有关单位分别授予“中华文艺复兴贡献人物”、“中国艺术创作名家”、“中国当代实力派书法家”、“共和国艺术风云人物”、“中国爱国艺术家”、“中华德艺双馨艺术家”、“非物质遗产功勋人物”、“中国艺术十大领军人物”、“中国传统美学大师”、“中国艺术大师”、“2012年文化艺术类最高荣誉中国金蛇奖”等。
住址: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翠竹馨苑7-1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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